关于同意领办温州市郑家园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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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郑家园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建若花木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永兴一丰副食品经营部: 根据年度有关农合联会员单位、农业企业提出的《要求加入龙湾区供销社系统的报告》,经前期综合考察并报区供销联社党组(农合联执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温州市郑家园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建若花木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永兴一丰副食品经营部等3家单位加入龙湾区供销社系统,并给予每家单位5000元扶持资金。 希望加入区供销社系统的农合联会员单位和农业企业要加强规范化运作,为当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做出贡献。同时,要认真及时做好区社有关农业企业的各种报表(统计、财务)上报工作。 特此批复。
龙湾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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