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为农服务专项资金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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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社、公司、专业合作社: 按照省、市社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和区社年初工作部署及目标考核指标要求,全系统各单位积极整合资源,挖掘潜力,克服困难,切实发挥了供销社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为农服务作用,促进了全系统年度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为进一步提升系统为农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对工作任务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为农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共10万元(见附件)。 获得补助的单位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需转拨的请各单位及时转拨到各经营部,严禁截留、挪用,区社财务部门将对款项进行专项检查。
附件:龙湾区供销系统2017年为农服务专项资金补助明细表
温州市龙湾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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