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度农资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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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社、直属公司: 为体现财政支持供销社为农服务政策,根据《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1〕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资经营储备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有关单位2017年农资储备进行贴息补助。 农资贴息补助总额如下(明细见附件): 永中供销社2017年农资贴息补助金额为8300元; 海滨供销社2017年农资贴息补助金额为32200元; 龙湾供销社2017年农资贴息补助金额为9500元。 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请各单位及时将该资金转拨到各经营部。
附件:龙湾区2017年农资贴息补助分配明细表
温州市龙湾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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